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赖氨葡锌颗粒


用于防治小儿及青少年因缺乏赖氨酸和锌而引起的疾病。

所属分类:药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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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介绍


  该品种曾用名小儿增智助长灵颗粒。于1995年6月9日经湖南省药政局批准进行生产和销售(批准文号:湘卫药准字(1995)05~076,后更改为湘卫药准字(1995)第005048号),2003年3月25日,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,地标升国标第三批换发批准文号,同时更名为赖氨葡锌颗粒(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43021890)。

  本品为矿物质类非处方药药品。本品所含赖氨酸是维持人体平衡的必须按基酸之一,具有促进人体生长的作用;锌为体内多种酶的重要组成成份,具有促进生长发育、改善味觉的作用。

 

药品的基本信息

【药品名称】

通用名称:赖氨葡锌颗粒

英文名称:Compound Lysine Hydrochloride and Zinc Gluconate Granules

商 品 名:无

【剂型】

颗粒剂

【规格】

复方。

【批准文号】

国药准字H43021890

【主要成分】

本品为复方制剂,每包含赖氨酸125毫克,葡萄糖酸锌35毫克(相当于锌5毫克)。辅料为:枸橼酸、蔗糖、柠檬黄。

【适应症】

用于防治小儿及青少年因缺乏赖氨酸和锌而引起的疾病。

【用法用量】

口服。1~6个月新生儿一日0.5包;7~12个月儿童一日1包;1~10岁儿童一日2包;10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日3包;孕妇一日4包;哺乳期妇女一日5包。

 

批准的适应症(功能主治)和特殊人群

适应症

用于防治小儿及青少年因缺乏赖氨酸和锌而引起的疾病。

禁忌

急性或活动性溃疡病患者禁用。

注意事项

1)应按推荐剂量服用。

2)应餐后服用,可减少胃肠道刺激性。

3)高氯血症、酸中毒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。

4)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5)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6)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7)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8)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药物相互作用

1)本品与铝盐、钙盐、碳酸盐等不可同用。

2)本品可降低青霉胺及四环素类药品的作用。

3)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