详细介绍
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。本品曾用名小儿速效感冒冲剂。于1988年12月14日经湖南省药政局批准进行生产和销售(批准文号:湘卫药准字(1988)05~063,后更改为湘卫药准字(1988)第005036号),处方为扑热息痛12.5克,咖啡因0.75克,扑尔敏0.15克,人工牛黄0.5克,蔗糖适量,制成600克。 2002年12月18日,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,地标升国标第一批换发批准文号,同时更名为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(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43021747),处方为对乙酰氨基酚125g,人工牛黄5 g,马来酸氯苯那敏0.5 g,辅料适量,制成1000袋。
药品的基本信息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: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
英文名称:Pediatric Paracetamol,Artificial Cow-bezoar and Chlorphenamine Maleate Granules
商 品 名:无
【剂型】
颗粒剂
【规格】
对乙酰氨基酚0.125克,人工牛黄5毫克,马来酸氯苯那敏0.5毫克。
【批准文号】
国药准字H43021747
【主要成分】
本品为复方制剂,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0.125克,人工牛黄5毫克,马来酸氯苯那敏0.5毫克。辅料:蔗糖。
【适用症】
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、头痛、四肢酸痛、打喷嚏、流鼻涕、鼻塞、咽痛等症状。
【用法用量】
温水冲服,儿童用量见下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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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龄(岁) |
体重(公斤) |
一次用量(袋) |
一日次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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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3 |
10-15 |
0.5-1 |
一日3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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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-6 |
16-21 |
1-1.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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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-9 |
22-27 |
1.5-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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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-12 |
28-32 |
2-2.5 |
批准的适应症(功能主治)和特殊人群
适应症
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、头痛、四肢酸痛、打喷嚏、流鼻涕、鼻塞、咽痛等症状。
禁忌: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
注意事项:
1)用药3-7天,症状未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2)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。
3)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4)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。
5)肝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。
6)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。
7)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8)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9)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0)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1)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药物相互作用
1)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,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。
2)本品不宜与氯霉素、巴比妥类(如苯巴比妥)等并用。
3)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